《择官》篇主要是进一步阐述了唐太宗“致安之本,惟在得人”的思想和具体办法,记录了唐初“任官唯贤才”,知人善用,重视地方官人选等情况。一是要求主管大臣要把择官用人作为大事来处理。“公为仆射,当助朕忧劳,广闻耳目,求访贤哲”。一是要妥善办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的选拔和管理。“朝廷必不可独重内官,外刺史、县令,遂轻其选。所以百姓未安,殆由于此”,“朕居深宫之中,视听不能及远,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辈实理乱所系,尤须得人”。一是要讲求质量,务求称职。提出了官不在多,量才授职,宁缺勿滥的思想。“当须更并省官员,使得各当所任,则无为而理矣”,“乱代惟求其才,不顾其行。太平之时,必须才行俱兼,始可任用”。任人唯贤是“贞观之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贞观之治”赖以实现的基本保证。本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贞观时期以德行为重的择官原则。
贞观元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致理之本,惟在于审。量才授职,务省官员。故《书》称:‘任官惟贤才。’又云:‘官不必备,惟其人。’若得其善者,虽少亦足矣;其不善者,纵多亦奚为?古人亦以官不得其才,比于画地作饼,不可食也。《诗》曰:‘谋夫孔多,是用不就。’又孔子曰:‘官事不摄,焉得俭?’”
孔多:很多。
摄(shè):代理。
贞观元年(627),太宗对房玄龄等大臣说:“治国的根本,关键在于审察官吏。根据才能授予适当的官职,务必精简官员。所以《尚书》中说:‘任用官员惟选贤才。’又说:‘官员不一定要齐备,只要任人得当。’如果得到好的官员,人数虽少也足够用了;如果得到不好的官员,人数再多又有什么用呢?古人也把没有选到适当的人才,比作在地上画饼,那是不能吃的。《诗经》中说:‘谋划者中庸人多,所以事情办不成。’而且孔子也说:‘做官的人一身不能兼二职,怎能谈得上节俭?’”
贞观三年,太宗谓吏部尚书杜如晦曰:“比见吏部择人,惟取其言词刀笔,不悉其景行。数年之后,恶迹始彰,虽加刑戮,而百姓已受其弊。如何可获善人?”
如晦对曰:“两汉取人,皆行著乡闾,州郡贡之,然后入用,故当时号为多士。今每年选集,向数千人,厚貌饰词,不可知悉,选司但配其阶品而已。铨简之理,实所未精,所以不能得才。”
景行:崇高的德行。
乡闾:古以二十五家为闾,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因以“乡闾”泛指民众聚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