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豪强地主家中的私人武装。汉代豪强地主常豢养一些打手为其服务,新莽末年的农民大起义中,不少豪强地主就组织私人武装聚保或出战,豪强病危时,则遗嘱其子侄统带这支私人武装,使之带有世代相承的特点。东汉初年,豪强地主亦曾利用私兵反抗东汉政府度田法令的推行。此后,地主的私人武装采取了隐蔽的形式。据《四民月令》记载,大地主在自己的田庄里纠集一部分农民,于二、三月青黄不接或八、九月寒冻将至时,在田庄里“警设守备”,“缮五兵,习战射”。这种私兵非常设而系定期召集。但有时也被地方官僚组成正式队伍出外作战,称为家兵。如朱佛于灵帝光和元年()任交趾刺史,即从本郡简募家兵从征。东汉末黄巾起义时,豪强大族为了镇压农民起义和进行军阀混战及割据地方,大肆扩充家兵,并使之成为公开的常设的有组织的私人军队。如朱仪曾率家兵镇压黑山军;吕虔为泰山太守时率家兵到郡,参加镇压徐和起义军;袁绍曾率家兵百余人参加过何进集团反宦官的斗争;曹洪曾率家兵千余人随曹操征战;任峻曾率家兵随从曹操等。这种家兵又被称为豪强大族的部曲。
宾客
汉代时投靠在贵族、官僚、豪强门下的一种非同宗的依附者。也称客。
战国时,宾客系指依托权门的游士、食客。他们一般不参加生产劳动,由主人供养,为其服务,在法律上还保有平民的身分,虽有主从关系,但人身是自由的。孟尝君、信陵君、平原君等所养的客便是如此。其中不少客简直像贵宾或幕僚。
汉代养客之风仍盛。有时皇帝特下诏令不许诸王、侯养客。宾客为主人营治产业,出谋划策,奔走效命,乃至在主人指使下侵凌小民,鱼肉乡里,甚至盗掠财物,杀人越货,充当剥削压迫人民的工具。遇有战乱,宾客常被主人征发作战。吴楚七国之乱和汉武帝末年江充诬陷戾太子谋反的乱事中就都有宾客参加。新莽末年的战乱中,刘纟寅、冯鲂、岑彭、臧仓、刘植等人都曾部勒宾客起兵作战。过去曾是自由身分甚至是贵宾的宾客,汉代逐渐降为附从,至此实际上已变成为贵族、豪强的家兵、部曲。
随着宾客身分的变化,除士人外,更多的破产自耕农以充当宾客为其出路。西汉中期以后,宾客参加农业生产的情况日益多见。汉成帝时,红阳侯王立使客占垦草田数百顷。新莽时,马援亡命北地,田种畜牧,役属宾客数百家,至有牛马羊数千头,谷数万斛,及其屯田天水苑川,则与田户中分收获。光武帝建武三年(),马援又以所将宾客猥多,请求屯田上林苑中。这种非安坐而食的宾客,地位低下,已成为超经济强制下的封建依附农民。东汉时期,宾客更越来越多地参加了农业生产。
宾客附于主人户籍,脱离了封建政府的管辖。东汉末,刘节宾客数千家,前后未尝给徭。曹洪在许(今河南许昌东)和长社(今河南长葛东)的宾客,征调不肯如法。
由于宾客荫庇于主家,而且在军事上的统属关系和经济上的租佃关系日益发展,他们对主人的依附性也就越来越强,客的身分地位也越来越低落,其称谓从原来的“宾客”、“人客”逐渐与奴婢并称为“奴客”、“僮客”。三国以后,更径称为“佃客”,明白地显示了其封建依附农民的身分。
故吏